哈尔滨工业大学领导人员任职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6浏览次数:732来源: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4日,经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84次会议讨论,决定:

房永志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冯智勇同志任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强爽同志任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任职时间自党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   


干部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