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9日,经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78次会议讨论,决定:
闫欢同志任团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勇同志任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自党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2020年10月19日,经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78次会议讨论,决定:
闫欢同志任团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勇同志任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自党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