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经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74次会议讨论,决定:
李新美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慕岩同志任副处级组织员;
宗华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推荐曲建奇同志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人选。
任职时间自党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2020年9月18日,经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74次会议讨论,决定:
李新美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慕岩同志任副处级组织员;
宗华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推荐曲建奇同志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人选。
任职时间自党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