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机关、直属单位换届副职竞聘补充报名和志愿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5浏览次数:1412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根据换届正职岗位竞聘情况,决定增加补充报名和志愿调整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报名和志愿调整原则
1.竞聘正职岗位落聘人员可以补报副职岗位;
2.符合报名条件与资格的教职工可以补报副职岗位;
3.原报名竞聘副职岗位人员可以调整志愿。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1.参与竞聘人员应具备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与竞聘人员,男同志年龄一般应在58周岁以下(19569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年龄一般应在53周岁以下(196191日以后出生)。
3.应聘正处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副处级任职经历。应聘副处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正科级(或中级职称、重要岗、七级以上职员等)任职经历。一线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应聘正、副处级岗位,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和两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4.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龄。
5.专业性较强的领导岗位一般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三、副职竞聘岗位
序号
单位名称
 
职数
1
学校办公室
副主任(正处级)
1
副主任
2
2
组织部
副部长
1
3
宣传部
副部长
1
新闻中心副主任兼电视台台长
1
新闻中心副主任兼校报编辑部
总编
1
4
纪委、监察处
监察处副处长兼法制办主任
1
监察处副处长
1
5
工会
副主席
1
6
团委
副书记
1
7
本科生院
教务处副处长
2
教务处副处长兼英才学院院长
1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副处长
2
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
副处长
1
基础学部副主任
1
8
基础学部与英才
学院党委
副书记兼英才学院党总支书记
1
9
研究生院
研究生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副处长
1
培养处副处长
1
招生处副处长
1
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
1
10
学科建设办公室
副主任
2
11
科学与工业技术
研究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2
工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2
科研生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2
12
经济管理与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
2
13
学生工作部(处)
副部(处)长
2
14
招生就业处
副处长
2
15
发展规划处
副处长
1
16
人事处
副处长
1
人才办副主任
1
17
国际合作处
副处长
2
18
财务处
副处长
3
19
审计处
副处长
1
20
国有资产管理处
副处长兼招标与采购中心主任
1
副处长
1
21
后勤工作处
副处长
2
22
基建处
副处长
2
23
保卫处
副处长
2
24
保密处
副处长
1
25
离退休工作处
副处长
2
26
图书馆
副馆长
2
27
档案馆
副馆长
2
28
网络与信息中心
副主任
1
总工程师
1
29
学报编辑部
副主任
1
30
校友工作办公室
副主任
1
31
继续教育学院
副院长
3
32
留学生中心
副主任
1
33
后勤集团
副总经理
3
34
资产投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
四、相关要求
(一)关于补充报名
1.补充报名分为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3种方式,分别填写《组织推荐表》(附件1)、《群众推荐表》(附件2)、《自荐表》(附件3);其中填写《组织推荐表》或《群众推荐表》的报名人员,还需填写《干部情况简表》(附件4)。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须本人签字确认。
2.每人限报3个岗位,申报顺序即为志愿排序。
3.新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近三年工作总结。
(二)关于志愿调整
1.已报名竞聘副职岗位的人员,可以进行志愿调整(包括申报岗位和申报顺序),原则上报名方式不变,只需重新填写首次报名时提交的相应表格。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须本人签字确认。
2.每人限报3个岗位,申报顺序即为志愿排序。
(三)其他
截止时间:201411717:00
报名地点:组织部干部办公室(行政楼409
报名邮箱:zzbgb@hit.edu.cn
联系电话:86417597 86403691
 党委组织部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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