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5浏览次数:2789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部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学校《干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部分岗位领导干部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1.保密处处长1名;

2.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副处长1名;

3.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处副处长1名;

4.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1名;

5.基建处副处长1名;

6.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1名。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1.参与竞聘人员应具备中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合适,一般应能干满一届。

3.竞聘正处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副处级任职经历。竞聘副处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正科级(或中级职称、重要岗、七级以上职员等)任职经历。一线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竞聘正、副处级岗位,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和两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4.竞聘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副处长、研究生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处副处长岗位的,应有一定教学经历。

5.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破格提拔,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1.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竞聘工作方案。

2.在校园网上发布《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告》,接受报名。

3.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4.进行竞聘答辩。

5.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人选初步方案。

6.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7.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综合竞争上岗评价、考察等情况,酝酿提出各岗位人选建议方案,确定考察对象。

8.考察对象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9.通过核实的考察对象作为拟任人选,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10.在校园网进行任前公示。

11.学校党委下发任免文件、宣布任命。

12.在校园网发布任职公告。

13.进行任职谈话、廉政谈话、办理任职和工作交接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如发现违反竞聘纪律的行为,可向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反映。组织部电话:86417597,纪委办公室电话:86413389

五、相关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分为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3种方式。

1.个人自荐。符合应聘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可自荐参与竞聘,并填写《哈工大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自荐表》(附件1)。

2.组织推荐。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可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进行推荐,并填写《哈工大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组织推荐表》(附件2),需在表中写明推荐理由。

3.群众推荐。三名以上学校教职工可联合署名推荐符合应聘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并填写《哈工大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群众(专家)推荐表》(附件3),需在表中写明推荐理由。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561117:00

2.自荐报名的须填报《哈工大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自荐表》;组织推荐的须填报《哈工大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组织推荐表》和《哈工大干部情况简表》(附件4);群众(专家)推荐的须填报《哈工大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群众(专家)推荐表》和《哈工大干部情况简表》(附件4)。

非现任处级领导干部报名参加竞聘,需提交本人近三年工作总结。

3.报名地点:组织部干部办公室(行政楼409

报名邮箱:zzbgb@hit.edu.cn

联系电话:86417597 13284507597

(三)竞聘安排

1.竞聘形式。召开竞聘大会,参加竞聘人员作竞聘报告,要求使用PPT

2.答辩时间。竞聘答辩人员作竞聘报告,正职岗位不超过10分钟,副职岗位不超过6分钟。

 

附件:

1.哈工大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自荐表

2.哈工大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组织推荐表

3.哈工大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群众(专家)推荐表

4.哈工大干部情况简表

5.参考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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